登录 | 找书

国富论-精彩大结局-现代 (英)亚当·斯密-全集最新列表

时间:2018-03-09 17:12 /商业小说 / 编辑:貂蝉
火爆新书国富论是(英)亚当·斯密所编写的现代经济通俗读物、经济、读物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生产物,苏格兰,英格兰,内容主要讲述:在当年,政府曾向南海公司借款共计九百一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镑十五先令四饵士,用以还债和弥补税收的不足。...

国富论

核心角色:生产物,英格兰,苏格兰,得多

阅读指数:10分

更新时间:03-13 08:42:35

《国富论》在线阅读

《国富论》第56篇

在当年,政府曾向南海公司借款共计九百一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镑十五先令四士,用以还债和弥补税收的不足。这也是当时最大的一次借款。

在这之,为支付债务利息而永久征收的赋税,只包括以下三种:一、为支付英格兰银行的贷款利息;二、为支付东印度公司的贷款利息;三、为支付土地银行的贷款利息。其中,当时的土地银行只是在计划中,来并未实现。那时,英格兰银行向政府提供的贷款达到了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个半士,年利息率为百分之六,利息共计二十万六千五百零一镑十三先令五士;东印度公司向政府提供的贷款总共为三百二十万镑,年利息率为百分之一,利息共计十六万镑。

1715年,乔治一世元年第十二号法令规定,为了支付英格兰银行的年利息以及其他年金和债务,那些作为担保的各种税和该法令规定的永久征收的其他税,一起成立一个共同的总基金。并且,乔治一世三年第八号法令和五年第三号法令的规定,使得该基金增大了,并且将之附加的各种税规定为永久征收。1717年,乔治一世三年第七号法令,又将其他几种税规定为永久征收。并且它们也构成了一个共同基金,被称为一般基金。该基金所支付的年息,共计七十二万四千八百四十九镑六先令十个半士。

以上几个法令的规定,造成了两种结果:一是以是短期预支的大部分税,现在都成了永久税收;二是这些税的用途从支付借款本金为支付利息了。

当政府采用预支方式借款时,它只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就可以在几年内清偿债务。一是使基金在限定期间内负担的债务不超过其所能负担的数额,二是在第一次预支尚未清偿之行第二次预支。然而,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没有对这两点加以注意。它们经常在第一次预支未清偿之,就开始了第二次或第三次预支;或者在第一次预支时,就对基金造成了过度的负担。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的话,上述法律建立的基金就只能支付借款的利息或者说永久年金,而不可能清偿借款的本息和。正是由于这种无计划预支方式的弊端,政府才转而采取永久付息的方式借款,然而,永久付息的方式所造成的不利果更严重。于是,国家收入的负担,由一定的期间延续到了无限期。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在所有情况下,这种新方法借到的款项比旧的预支方法借到的要多。于是,一到国家费用张之时,政府就会采用新方法来借款。因为在国家处于急难之时,对于那些直接参与国事的人来说,他们只负责解国家当时之急,对于什么时候能够还清借款,他们认为那是人的事情了。

来,安妮女王时期的市场利息率从百分之六降到了百分之五。并且,安妮女王十二年的法令,规定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法利息率是百分之五。由上述情况可知,英国大部分的短期税为了永久税收,而且这些税款作为了总基金、南海基金和一般基金的构成部分。因此,国家的债权人和私人债权人一样,都必须接受百分之五的利息率。这样,当大部分短期公债期公债时,政府在这种换之间产生了百分之一的节省费用。也就是说,上述三种基金需要支付的年利息就可以减少六分之一了。于是,在支付了每年担保的借款利息之,各基金就有一个巨大的余额。这个余额就是以的减债基金的基础。

1717年,这个巨大余额,共计三十二万三千四百三十四镑七先令七个半士。

到1727年,大部分公债的利息率降到了百分之四;1753年,降到了百分之三点五;1757年,又降到了百分之三。于是,上述减债基金的数额也就越来越大了。

虽然说减债基金是为了清偿旧债而设立的,但是它也利了新债的募集。

实际上,它可以被当成是一种补助金,当国家有急需时,它可以用来弥补其他基金的不足。在过去,英国就经常用减债基金来清偿旧债、举借新债。

所述,借款有预支和永久付息这两种方法。其实,在这两者之间还有两种方法:一是有期年金借款;二是终生年金借款。

威廉国王和安妮女王时期,政府一般都采用有期年金的方式借款,期限或或短。例如,1693年,议会的一个法案规定,以百分之十四的年金借款一百万镑,用十六年来偿还,每年还十四万镑的年金(利息)。1691年,议会曾经有一个法案规定,以终生年金方式借款一百万镑,现在来看其实是非常有利于债权人的,不过当时并没有完全借足款项。第二年,议会采取了措施将余额全部借足了。例如,规定了百分之十四的终生年金七年收回本金的借款条件。

1695年,法令又规定允许所有购买此项年金的人,向财政部以百分之六十三的价格换取十九六年为期的年金。也就是说,六十三镑就购买了百分之十四的终生年金与百分之十四的九十六年年金之间的差额。虽然购买条件很优惠,但由于当时政府地位不稳定,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购买。安妮女王在位期间,政府曾经多次借款,分别采用了终生年金、三十二年期、八十九年期、九十八年期以及九十九年期的有期年金的方式。1719年,持有三十二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享受到了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可以将其年金折换为十一年半年金的南海公司股份;二是政府拖欠的未付金额可以折价为等价的南海公司股份。1720年,其他期间短不一的有期年金,基本上被聚到一起,构成了一个基金。在当时,政府每年应付的期年金共计六十六万六千八百二十一镑八先令三个半士。到1777年1月5为止,政府未募集的余额只有十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三镑十二先令八士。

在1739年和1755年发生的那两次战争时期,政府很少采用有期年金或终生年金借款。而九十八年期或九十九年期年金的货币价值和永久年金基本上一样,因此也能像永久年金一样借入相同数额的款项。我们知,那些为家理财且谋远虑的人是购买公债的主要人群,但是,他们在购买公债时,绝对不愿意购买那些不断减值的公债。因此,虽然期年金和永久年金的内在价值差不多,但由于者容易减值,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购买。新债的原始债权人总是想要早点出售自己认购的公债。由于永久年金由议会来偿还,其价值一直保持不,因而相对于期年金,它更于转让。因此,在认购价格相等的情况下,人们大都愿意购买永久年金,而非期年金。在上述的两次战争期间,新债的原始债权人不仅可以获得有期年金或终生年金的利息,还可以获得一种额外的奖金。

对于如何授予终生年金,政府曾经采用了以下两种方法:一是对个别人终生授予年金的方法;一是对一群人终生授予年金的方法。在法国,由于第二种方法是顿廷发明的,因此其被称为顿廷法。在第一种方法的情况下,如果受领年金的个人亡,那么国家收入也就减了这一部分的负担。而如果按照顿廷法,只有等到所有受领年金者都了之,国家收入这部分负担才得以解除。

那一群人,有时是二十个甚至三十个,其中朔鼻者继承先者的年金,最生存者继承所有人的年金。在用同一收入作为抵押借款的情况下,由于顿廷法中生者可以继承所有的年金,在金额相等时,它比单个人能够获得的年金有更大的价值,因此采用顿廷法比采用第一种方法能够借到更多的钱。正因为每个人都很相信自己的运气,所以彩票生意应运而生。也正是这种自信的心理,顿廷年金的出售价格一般比其实际价值要高。我们知,政府一般会选择能够借到最多钱的方法,而不是选择能够最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方法。因此,当一国政府采用年金的方式借款时,它一般采用的都是顿廷法。

在法国,终生年金构成的公债比英国要多得多。据1764年波尔多议院向国王提出的备忘录记载,法国的全部公债共计二十四亿利弗,其中以终生年金借入的大约有三亿利弗,占了公债总额的八分之一。据估计,这项年金每年共三千万利弗,几乎是全部公债利息(一亿二千万利弗)的四分之一。虽然这种计算可能不太正确,但一个国家重要机关估计的数值应该和真实情况相差不远。英、法两国借债方法上的差异,不是因为两国政府对于解除国家负担的意愿程度不同,而是因为出借人的利益不同。

大家都知,英国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都市。在那里,基本上都是商人向政府提供贷款,而商人提供贷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商业资本。因此,如果出售新债的债券不能获得一定利的话,他就不会贷款给政府了。然而,当他贷款所获得的是终生年金而不是永久年金而时,无论终生年金是他自己还是他人的,这种年金在转售时,都很难获得较高的利。与购买自己的终生年金相比,购买和自己年龄、健康状差不多的他人终生年金时,无论是谁都不愿意出相同的价格。因此,当人们出卖自己的终生年金时,多少会有一点损失。对于买卖双方来说,第三人的终生年金,无论对买者还是卖者,价值都是一样的。但由于这种第三人年金的真实价值在获得年金之时就已经开始减少了,并在其存续期内一直在减少。因此,终生年金很难像永久年金那样于转让。

相对来说,法国政府所在地不是大的商业都市。在那里,并不都是商人向政府提供贷款。当政府经费张时,一般是向那些和财政有关系的人借款,诸如赋税包征者、赋税征收人员、宫廷银行家等。虽然这些人份低微,但他们因为有钱,所以也很高傲。他们宁愿过单生活,也不屑和同等份甚至份更高的人结婚。他们自己没有家,平也不愿意和戚来往。对他们来说,只自己安度一生、财产够用就行了。并且,在法国,那些不结婚或其生活状况不宜结婚的富人比英国多。对于这些不用为人着想的单汉,用财产换取一种期收入是最好不过了。

☆、第113章 论国家的收入(29)

近代各国政府的平时必要费用,基本上是和经常收入一致的。一旦发生战争,国家本不可能立即按照费用增加的比例来增加收入。首先是它们不愿意,因为突然增加巨额的赋税,会伤害人民的情使他们厌恶战争;其次是它们不能,因为战争需要的费用不确定,对于赋税增加的幅度也不确定。而举借债款就可以容易地解决这两种困难了。因为政府借债之,只需要增加少量赋税,就可以足战争费用的需要。其是当采用永久付息的方式借债时,政府甚至不需要增加人民的赋税就可以获得很多款项。一般来说,在大帝国首都居住的人和远离战场的人,都不会到战争带来的不,相反,他们将从报纸上阅读本国海陆军的功勋视为一种“享受”。对他们来说,这种娱乐还能多少弥补一下他们为战时缴纳赋税所带来的损失呢。他们甚至对恢复和平到不意,因为那样,他们的“享受”也就没有了,而且战争可能带来的征和光荣也没有了。

和平恢复了之,战争中增加的大部分赋税成为了战争借债的利息担保,因此它们并没有随着战争的结束而减。旧税和新税在支付完债务利息和政府必要费用之还有剩余,剩余的部分就会转入减债基金。然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该基金一般都被挪作他用了;二、该减债基金即使没有挪作他用,一般在和平期间,也不足以清偿所有的战争借债。征收新税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偿付借款时担保的利息。即使有剩余,剩余也不多。所以说,减债基金的产生常常是因为应付利息的减少,而不是因为新税收入超过了应付利息的数额。

例如,1655年荷兰的减债基金、1685年皇领地的减债基金,都是由利息减少形成的。因此这种基金是不足以来偿还债务的。

在国家太平时期,政府为支付各种特别的必要费用,总是觉得挪用减债基金比开征新税要更加方。因为,无论新征哪种税,人民都会反对。征税的种类越多,税额越重,人们对新税的反对就越厉害,下一次再征新税时就更困难了。

当人民已负担了过度的赋税时,除非因为战争而被迫解救国难,人民是再也无法忍受新的赋税的。然而,暂时止偿还债务,人民并不会立即苦而引起反对。于是,挪用减债基金常成为摆脱目困难的首选方法。然而,公债越多,滥用减债基金也就越危险,研究减少公债也就越必要;另一方面,公债减少的可能越小,挪用减债基金来支付各种特别必要费用的可能也就越大,因此减债基金常常遭到滥用。

英国从开始采用永久付息的方法以来,平时公债的减少和战时公债的增加一直都不相适应。目的大部分巨额公债,还都是由1688年开始的那场战争(于1697年《里斯韦克条约》结束)所引起的。

到1697年12月31,英国的各、短期公债,共计二千一百五十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镑十三先令八个半士。其中,一大部分以短期预支的方式借入,另一部分以终生年金的方式借入。因此,在1701年12月31,政府就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公债,并将一部分缴入了国库,归入国库的数额共计五百一十二万一千零四十一镑十二先令四分之三士。在这么短的时间,偿还这么多的公债,是非常罕见的。当时剩余的公债,就只有一千六百三十九万四千七百零一镑一先令七又四分之一士了。

然而,于1702年开始由乌特勒克特条约结束的那场战争,又使公债增加起来。到1714年12月31,公债数额共计五千三百六十八万一千零七十六镑五先令六又十二分之一士。来,募集南海公司的基金,又增加了公债的数额。于是,在1722年12月31,公债数额达到了五千五百二十八万二千九百七十八镑一先令三又六分之五士。虽然1723年起开始还债,但偿还的速度非常慢,直到1739年12月31,偿还的公债一共只有八百三十二万八千三百五十四镑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士。还剩余的公债数额,共计四千六百九十五万四千六百二十三镑三先令四又十二分之七士。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和接下来的法兰西战争,又增加了公债数额。1748年12月31,《埃·拉·查帕尔条约》结束战争之,英国的公债数额已高达七千八百二十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三镑一先令十又四分之一士。这两场战争所增加的公债额,达到三千一百三十三万八千六百八十九镑十八先令六又六分之一士。然而上述十七年间所偿还的公债数额,仅八百三十二万八千三百五十四镑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士。

佩兰主持政务时期,英国公债利息由百分之四降低到百分之三,增加的减债基金偿还了部分公债。1755年(最近一次战争开始之),英国的期公债共计七千二百二十八万九千六百七十三镑。而1763年1月5战争结束时,英国的期公债达到了一亿二千二百六十万三千三百三十六镑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士,其中无担保的公债为一千三百九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九镑二先令二士。然而,战争引起的费用并没有因为战争的结束而止。1764年1月5,英国的期公债已经增加到一亿二千九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八十九镑十先令一又四分之三士,其中一部分为新公债,一部分是无担保公债转化的期公债。一位见识广博的作者在其著作《英国商业和财政考察》中提到,该年度和第二年度,无担保公债还剩有九百九十七万五千零一十七镑十二先令二又四十四分之十五士。也就是说,在1764年,英国所有的公债达到了一亿三千九百五十一万六千八百零七镑二先令四士。另外,1757年,采用终生年金举借新公债,国家对原始债权人的奖金数额,按照十四年年金估计,大概是四十七万二千五百镑;1761年和1762年,采用期年金举借新公债,国家对原始债权人的奖金数额,按照二十七年半年金估计,大概是六十二万六千八百七十五镑。虽然佩兰对国事非常慎重,但是国家在经过七年和平时期之,不但没有偿还六百万镑的旧债,反而在战争中举借了七千五百万镑以上的新债。

1775年1月5,英国的期公债一共是一亿二千四百九十九万六千零八十六镑一先令六又四分之一士。除去一大笔皇室费用的债务,无担保的公债是四百一十五万零二百三十六镑三先令十一又八分之七士。上述两者一共是一亿二千九百一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二镑五先令六士。按照这样计算,国家在十七年的和平年间所偿还的债务,一共只有一千零四十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四镑十六先令九又八分之七士。但是,国家并不是靠平时收入的节省来偿还这少数公债的,而更多的是靠外来的款项来偿还的。这些外来款项包括:三年来对土地税每镑增加一先令的税款;东印度公司为占领新的地区而向国家缴纳的二百万镑赔偿金;英格兰银行为更换特许状而缴纳的十一万镑;最近的战争所获得的款项等。其中,最近的战争所获得的款项就相当于负担战争的费用,它包括以下几项:

上述银行、东印度公司以及土地税增加所提供的数额,加上战争所获的数额(包括查特姆伯爵和克尔克拉弗特推算的余额),以及其他军费的剩余,必然会使外来款项的总额极大地超过五百万镑。所以在战争结束,如果用国家经常收入的节余来偿还公债的话,那么每年平均下来还不到五十万镑。不过,在和平时期,减债基金因为下列因素而增加了。一是由于一部分公债的偿还和一部分终生年金的期;二是利息率由百分之四降到百分之三。如果和平一直持续的话,那么减债基金有可能每年都拿出一百万镑来偿还公债,例如去年就偿还了一百万镑。然而现实是,皇室费用的债务还未付清,我们又开始卷入新的战争。这次新战争中所举借的新债数额,可能与国家平时收入的节余所能偿还的全部旧债数额一样多。因此,也就不可能幻想由国家经常收入的节余来偿还所有的公债了。

有作者说,欧洲各债务国其是英国,其公债可以说是一种大资本。这个资本可以一步扩展商业和制造业、改良和开垦土地,从而取得比其他资本更好的效果。但是,这个作者忽视了下列一些情况,那就是原始债权人在贷款给政府之时,资本的质就已经为了收入,也就不再是用来维持生产,而是维持非生产了。并且,一般来说,政府在借款当年就把它消费完了,因此不可能再期待它能有什么生产作用。当然,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收到了和借出资本等值的公债年金,这年金不但可以偿还他们的资本,使他们行更大规模的商业和贸易,而且还能使他们卖出年金,或以年金作担保来借款。不过,他们新借入的资本,以属于国家用来维持生产的;当这些新资本转到国家公债债权人手里时,对该国家来说它并不是新资本,只是用途的转化而已。因此,对债权人来说,借给政府的资本是有所偿的,而对国家来说,国家用以维持生产的资本从以的两种成一种了。

如果政府采取用年度赋税(未作借款担保的)来支付必要费用的方式,那LSD法国战利品收入法国俘虏赔偿金么人民的一部分收入就会从维持一种非生产为维持另一种非生产。人民支付的税款,虽然大部分被消费在维持非生产上,但还是有一部分本来是可以由他们储蓄起来作为资本维持生产的。国家通过这种方式支付必要费用,虽然不会对现存的资本用途造成损害,却或多或少会阻碍新资本的一步积蓄。如果国家采取借债的方式来支付必要费用,那么国家的一部分现有资本用途将会遭受损失,也就是说,以用以维持生产的部分资本,将会转化用来维持非生产了。然而,这种情况下,国家征收的赋税比一种情况下要,人民的负担也较,不过人民积蓄资本的能却得到了提高。和一种情况相比,借债在相当程度上对现存资本的用途不利,却不怎么妨碍新资本的积蓄。虽然社会一般资本由于政府的随意开支而遭受了损失,但是从人民的节约和勤劳中又得到了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借债的优只有在战争持续的时间内才能显示。例如,战争费用如果能从当年征收的赋税中支付,那么这种为战争而征收的赋税就不用继续到下一年。这种情况下,人们积蓄资本的能在战时虽小,但在平时却很大。战争不一定会破旧资本的用途,但和平时期人们积蓄新资本的能一定会提高。在战争持续时,由于战争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人们都很厌烦战争。因此,政府为了要顺应民意,不会将战争维持太久。所以,一般来说,战争总是会很结束。如所述,战争给人们带来了繁重的负担,如果没有真实而确定的利益的话,人们是绝对不会主张战争的。所以,战争对人民积蓄能的损害是比较少见的,即使有这种损害,持续的时间也不会太久。而平时(不需要借债时),人们积蓄能很旺盛的时期却很

债务的增加,会伴随着赋税的增加。于是,平时的赋税制度对人们积蓄能的损害,和战时差不多。目,英国每年的平时收入为一千万镑以上。如果各种赋税既未被用来担保借款,又管理得当的话,即使发生最惨烈的战争,国家也不需要举借任何新债就可以支付战争的费用。然而,现在英国已经采取了不当的借债举措,因此平时人们收入所承受的负担和积蓄能所遭受的损害,与战时不相上下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偿还公债利息,就好像将右手上的东西给左手;所有的货币都没有流出国家,只是国内某一阶级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了另一阶级而已。国家并不会因此而更穷。这种说法完全是站在重商主义的角度上所说的。持这种说法的人还认为,全部公债都是来自本国人。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我国公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荷兰人和其他外国人的投资。就算全部公债都是来自本国,公债的弊端也不会因此消失。

无论是私人还是国家,土地和资本都是所有收入的两个来源。无论资本是用于农业、制造业还是商业上,都是用来负担生产工资的。这两种收入属于两个不同的人群支:一是土地所有者;一是资本所有者或使用者。

土地所有者出于自利益的考虑,会经常从事其他各种改良,例如修理或建筑佃户的屋、建造和维持田庄的必要沟渠和围墙,从而保证土地的良好状。然而,当土地税繁重、其他生活必需品税也很繁重时,不仅地主的收入会减少,而且其收入的真实价值也会减少。于是,地主将没有能俐蝴行上述那些维持和改良,租地人也没有能好好地耕作土地。最,由于地主越来越困难,国家的农业也就趋于荒废了。

同样,当本国的生活必需品税繁重,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使用相同的资本,无法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购到那么多的必需品和利品时,他们就会将资本转移到其他国家。另外,如果大部分或全部的资本使用者由于赋税的征收而不断受到税务人员的烦扰,那么他们同样会打算移居他国。试想,一旦资本移走,那些依靠该资本支持的产业就将没落,国家的商业和制造业也将趋于荒废。

☆、第114章 论国家的收入(30)

如果将土地和资本所产生的大部分收入由其所有者手中移转到国家的债权人手中,那么不久也会产生土地荒芜、资本外流的结果。虽然说国家债权人对于农业、制造业和商业的繁荣是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其中任何一个失败或衰退都会使各种税收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他应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仅仅就国家债权人这个份来说,特定土地的良好状、特定资本的良好经营,又是跟他是没有任何直接利益的。作为国家债权人,他既不明也不会关注某一特定土地或资本。即使土地或产业荒废了,他也不知或不关心,因为这不会对他造成什么直接影响。

曾经采用过举债制度的所有国家,现在都已逐渐衰弱了。意大利各共和国好像是最早采用这一方法的。例如,意大利各共和国中仅存的两个独立共和国———热那亚和威尼斯,都是因为举债而衰弱的。西班牙也采用了这种举债制度。也许是由于税制更为不明智吧,相对于意大利各共和国,它更加衰弱。十六世纪末以,也就是在英格兰开始举借公债一百年以,西班牙就已经负有沉重的债务。法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样承受着债务的负担;荷兰共和国的情况则与热那亚和威尼斯差不多。所以说,英国又怎么可能在采取举债措施之不受损害呢?

的确,上述国家的税制都比我国要差,但我们必须明的是,即使是最贤明的政府,在对所有适当纳税的对象征收以,遇到急需要时也会采取不适当的措施。例如荷兰,它的政府很贤明,然而有时也只能像西班牙那样征收一些不适当的税收。的确,我国现行税制使得各产业都自由地向上发展,因此,即使发生战争需要最大的耗费,平时每个人的积蓄,也足以弥补政府的不足而负担这种费用。例如,最近这次战争,其费用可谓是英国历来战争中最高的了。但这次战争结束,全国农业、商业和制造业还是和以一样繁荣;维持各产业部门的资本,也还是和从一样多。和平恢复之,农业有了更大的改,人民的财富和收入不断增,国内各都市、各村落的租收入也不断增加。消费以及生产的增加,又引起大部分旧税,其是国产税和关税的收入逐年增加。在半世纪以,人们认为谁也无法承受的重担,目的英国好像可以毫不费地负担起来。但我们并不因为这样而盲目自信,认为英国可以负担任何重担。因为当国家收入的负担未减之时,英国又发生新的战争,那么迫切的形可能会使英国的税制,得像西班牙那样繁重。

当公债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就不可能公地完全偿还了。即使国家收入上的负担完全解除了,那也是因为倒账解除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假偿还。

假偿还,是指通过提高货币的名义价值的手段来偿还债务。比如,按照依议会法令或国王布告,将六士的银币或二十枚六士银币的名义价值提高为一先令或一镑,那么以借入二十先令或约四盎司银的人,现在只须偿还二十枚银币或略少于二盎斯的银就可以偿还债务了。若按此方法还债,英国约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国债,就只需现币六千四百万镑即可。实际上,在这种偿还制度下,无论是国家债权人还是私人债权人,他们的每一镑都损失了十先令。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债权人,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还会遭受一大笔损失。虽然说国家的债权人如果用同一方式向自己的债权人偿还借款的话,多少可以弥补一些损失;然而,在多数国家,向政府提供贷款的人,大都是富人,他们一般都不会处在债务人的地位上。因此,这种损失并不能得到减。所以说,这种偿还方法不但没有使国家获益,反而给私人财产造成了一种最普遍的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勤劳节俭的债权人将会吃亏,而懒惰费的债务人却可以致富。于是,那些能使资本增值的人手中反而没有了资本,而那些懒惰费的人手中却有很多的资本。其实,如果国家可以像私人那样在必要时宣布破产,那么无论是对债务人的名誉还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都是最的。然而国家隐瞒倒账的事实,采取这种偿还方式,可谓是最愚昧的了。

无论古今,只要国家在有必要的时侯,它都会采用这种隐瞒的倒账方法。

在第一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结束时,罗马人将阿斯(当时计算其他铸币的标准)的价值,从铜十二盎司,降低到铜二盎司。用这种方法,共和国就只要偿还此债务的六分之一就可以了。依我们的想象,这么巨大的倒账一定会导致极大的混,然而当时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因为,和其他所有关于铸币的法律一样,该次贬值的法律也是由护民官提出、民会通过的。所以在当时,这项法律说不定还很得民心呢。和其他古代共和国一样,在罗马,穷人也是不断地向富人或有权的人借债生活。富人或有权的人为了在每年选举中获得选票,经常会以极高的利息向穷人提供贷款。由于这些债务慢慢累积成为了债务人不能偿付的巨债,于是,债务人只能被迫投票选举债权人推荐的候选人。虽然当时的法律严贿赂和收买,但在罗马共和国晚期,贫穷市民的生活资料主要就来源于候选人提供的报酬和元老院不时发放的谷物。为了摆脱债权人的控制,贫人不断要债权人放弃对他们的债权,或要制定新法案,即偿还一部分债务就算清偿。所以,将所有铸币价值降到其原值的六分之一的这种法律,正是一种最有利的新法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富人或有权的人为了足人民的要,只好同意取消债务和制定新法案。当然,他们之所以同意,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一般都是政府的主要领导者,也想借此来缓解国家的负担。用这种方法偿还债务,我国负担的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债务,就为二千一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六先令八士了。在第二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期间,罗马人又对阿斯行了两次贬值,一次是由铜二盎司减到一盎司,一次是由一盎司减到零点五盎司,相当于其原值的二十四分之一。罗马的上述三次货币贬值如果是集中在一次行的话,那么我国负担的一亿二千八百万的债务,一下子就为五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十六先令八士了。就算英国负债再多,这种方法也能使债务马上得到清偿。

其实,所有国家都曾采取过上述方法,使铸币的价值或银量降到比原值低很多的状。为了实现相同的目的,国家有时会采用其他效果相同的方法。

例如,在铸币中掺入大量的劣金,从而降低铸币的标准成。按照现行的法定标准,每一镑银币只能掺入十八本尼威特劣金。如果掺入八盎司的话,一镑或二十先令银币的价值,就和现在的六先令八士的价值一样。

(56 / 57)
国富论

国富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类型:商业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3-09 17:12

大家正在读
相关内容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Copyright © 2006-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繁体版]

联系地址:mail

尼爱中文 | 当前时间: